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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统一部署,2024年5月8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9日,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高质高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并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整体谋划,突出精准整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问题整改,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将巡察整改与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同步推进、统筹落实。局党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跟进并通报进展情况,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巡察整改按时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深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自主学习,参加政法系统干警联学班、全市市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等活动3次。

二是扎实开展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等,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已开展专题研讨4次。

三是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与思考》调研报告获评无锡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结项优良等级,领导干部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完成调研报告7份。年轻干部完成《一体化视角下基层社区矫正的现实困境及其应对》等调查研究6项,《宜兴融入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一体化发展的研究》获2024年无锡市琢璞年轻人才发展基金会征文入围奖。

2.关于“协调落实法治建设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沟通协作,召集立法参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联络员召开2次会议,重点就各协调小组会议开展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申报事项、年度法治督察等工作进行沟通交流。下发《宜兴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在《中共宜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中明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2024年度重点项目》。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公众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多维度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关于“调解组织建设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召开全市调解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成市人民调解协会换届,全市已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49个,1577名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组织18个,已有茶叶、陶瓷、石材市场、环保等特色行业调解组织21个,企业调解组织30个。

二是2024年9月11日-14日,组织市、镇(街道)、村(社区)、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共计373名专职调解员开展培训;指导各司法所围绕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土地纠纷等开展小班制培训31场次。

三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深化年”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培育暨“一所一品”创建活动的通知》,大中型司法所建设比例已达77.7%。推动各所在党建引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矫正帮教、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等方面发挥优势创建品牌,开展“枫”所风采展示,宣传各所特色品牌。

4.关于“公证业务拓展及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与南京公证处签署了《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使用协议,完成了商业秘密保护平台公证处开户及公证员账号创建工作,同时与市市监局就平台推广工作进行对接,规范运用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积极与银行沟通,寻找合作点拓展业务广度和深度。

5.关于“律工行业发展缺乏指引”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出台《宜兴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关于宜兴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组建宜兴市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团,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法治体检”282次,提供法律咨询483人次,审查法律合同159份、规章制度265份,出具法律意见书、“法治体检报告”109份,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36件。

二是学习杭州、绍兴、宁波等地先进经验,加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律师人才招引渠道,参加市“宜荟才 兴未来”高校直通车活动,组织9家律所走进扬州大学招引人才等。对本地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组织指导34家律师事务所深入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是做好律协换届工作,推选19名律师代表参加无锡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6名无锡市律师协会理事、2名监事。加强律师培训教育,组织开展青年律师和公职律师培训班,推选3名资深律师参加一带一路研学班、2名青年律师参加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5名优秀律师参加行政法业务技能高级研修班。对34家律师事务所进行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相关律所提交整改报告共28份。

6.关于“矛调中心一体化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平台质效运行,细化纠纷受理调处和平台案件流转流程,明确引导登记、诉求受理、分流督办、跟踪回访环节,安排专人全流程跟踪平台分流指派的案件,并在下派案件后增加调解员及联系方式功能。优化平台操作,减少案件录入步骤。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依托一体化平台,全市录入调解成功案件1647件,分流指派案件82件。

7.关于“行政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组织审查人员参加《上市公司刑事风险及预防》《政府招商协议法律风险与应对》《关于产业基金投资运营和项目研判实例分析》《<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内容解读与案例分析》等4场外部培训;集中学习“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要点”“基金投资”等相关领域业务知识4次。

二是已制发《宜兴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宜兴市园区(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宜兴市园区(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重点针对审查材料、审查程序、审查内容等方面提供具体操作指引,列明合法性审查要点及常见问题。

三是针对政府基金投资、国有资产交易等专项事项,点对点联系国资办等部门收集相关文件25份。针对重大涉法事项或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各承办单位内设法制机构(法制员)和法律顾问先行出具书面意见,材料齐全后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查。至目前,共收到各单位内设法制机构(法制员)和法律顾问书面法律意见8份。

8.关于“行政复议败诉责任追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共办结132件,纠错2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二至八十六条的规定,已移送纪委7条复议纠错线索。

9.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缺乏有效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对司法所长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对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解读及案卷评查实务培训。已建立跟班学习制度,提升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结合法治督察,实地走访调研太华、张渚、新街等镇街法制审核人员落实情况,相关镇街皆已配备法制审核人员。

二是积极开展2024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组建案卷评查专班,目前共抽取43个执法部门130本行政执法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并报告市政府全市行政执法案卷情况。

10.关于“法治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各司法所依托村(社区)法律之家开展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讲座、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415次,村(居)法律顾问通过现场法律服务,审查民事合同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举办法治讲座1370场次;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化解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等矛盾50余起。

二是依托村(社区)法律之家开展各类法治活动,呈现出各具特色的工作亮点,通过宜兴司法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之家典型案例10篇。

三是各司法所积极协助村(社区)做好法律之家日常管理工作,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助力基层治理。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参与法律之家坐班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扶;各司法所召开法律之家联席会议18次。

11.关于“‘产业链+法律服务’贴近企业需求谋划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围绕六大产业开展集约精准法律服务。组建六支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以衡立、品悦、行道、盈科(宜兴)、联盛(宜兴)、崇宁(宜兴)六个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负责人,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六大产业领域专业人才,开展电线电缆、陶瓷耐材等法治体检活动。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先后举办“法治营商 科创兴企”2024年宜兴市科技型企业上市促进会议、宜兴市上市公司规范经营与风险防范研究会、宜兴市环保与工程实务培训会等活动。生命健康产业链+法律服务团队对宜兴市15家生命健康产业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进行了调研。联盛律所至中环领先开展了“送法进企,促进企业合法经营”活动。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若干规定,传达学习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报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强调司法所所长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本所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唐爱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二是强化风险排查,每月开展意识形态和舆情稳控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强化研判部署,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

13.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宜兴市司法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邀请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凌宁讲授《舆情应对与突发事件处理》专题讲座,提高本系统网评员队伍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发挥新媒体互动性、趣味性强特点,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学季”“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及公民法治素养培育、新时代枫桥经验等重点工作,推送微信公众号138期352条,微博发布181条,网站动态转载61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4.关于“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落实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建立督促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之间、联系司法所领导与所长之间、科室与所属人员谈心谈话机制,共集中组织2轮谈心谈话,实现全覆盖。

二是制定《局服务窗口管理工作制度》《局窗口服务规范负面清单》,制作40块服务制度工作台卡摆在接待窗口醒目位置,并开展明查暗访12次。

三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建立“常规事项定时报、重要事项专题报、特殊事项即时报”的工作机制。2名局党组成员第一时间上报重大事项情况。加强全体干部群众日常管理,发放廉政家书,推送廉政信息3条。

1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按最新政府采购要求购置资产,2024年共计采购资产7批次,处置资产2批次,均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批手续。已设立固定资产台账,统一由资产管理员登记保管,对现有固定资产按“一卡一物”完善补充登记,并统一粘贴固定资产卡片。已对今年新购的资产全部做好入账、入库登记,资产共计347件。

二是已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并登记造册,并建立离任核查制度。

1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修订并出台《关于宜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经中心评估核查,合格及以上案件补贴发放标准为本办法规定的案件补贴标准,基本合格案件补贴下调50%,不合格案件不予发放案件补贴”的标准。对1216本案件进行内部评查,书面公示评查结果,对需要整改的案卷列明意见。每季度开展同行评估,邀请同行评估专家库成员对随机抽出的100本案卷进行一案一评。2024年度共抽查了300本案卷,评出30本优秀案卷。

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票据审批。已实现资产物资专人管理,设立物资物品领用登记台账,物资物品领用均需填写登记表并经领用人、科室负责人和资产管理人员审批,累计记录出库205次,均有签字的领用登记表。已完成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整改工作。

17.关于“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针对市政府交办的130项涉法事项邀请参与法律顾问18人,出具意见101件,参会讨论79次。法律顾问完成单次工作后,针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的,由法律顾问室根据法律顾问服务质效进行评价,并作为支付法律顾问服务报酬的重要依据。

二是根据司法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推进方案》(苏司通〔2020〕12号)等文件,制定了《宜兴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示》,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等,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效。2024年,村(居)法律顾问围绕村(社区)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帮助村(社区)起草、审查各类合同400余份;开展法治讲座等1200余场次。

18.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规范落实议事制度,无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党外人士对党内事项进行商议表决的情况。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均由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党组书记再表态发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会上党组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他成员存在的问题,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 12 条。

19.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领导把关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学习《宜兴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的操作口径》等文件,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干部日常工作表现等情况,2024年11月局党组会议酝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后,严格按照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提拔中层干部共8名。

2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执行职数预审、考察、讨论决定、任用公示等关键程序。落实落细干部考察程序,考察前对考察组成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及纪律提醒,并强调考察报告内容撰写要求。对涉及基层司法所人员,进行延伸考察,征求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21.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已建立局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备案台账,明确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审批制度。1名市管干部向市委组织部备案,3名市管干部已提出辞去兼任职务申请。5名其他干部已退出相关社会组织,5名其他干部所在社会组织处于注销中,3名其他干部已提出辞去兼任职务申请。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已印发年度宜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的实施意见,并完成书面评议。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筹备组织年度“谁执法谁普法”现场履职评议,通报“八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部署终期验收等相关工作,预计2025年6月前完成。

2.关于“法治宣传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已策划推出“法护成长”“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展播”“宪法宣传周”等微信公众号专栏,针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市场主体、村(居)民等重点群体精准普法。依托“法润陶都”新媒体普法工作室,推出《国家安全在身边》《魔幻手机》《秦权·传承》《东坡清影》《“宪”在进行时》等微电影5部,普法E起学普法微视频3部,青少年普法动漫3期,并在“宜兴司法”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依托“法惠陶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定期发布普法动态、以案释法、视频短片、知识竞赛等内容,群众可随时随地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素养,预计2025年8月前完成。

3.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环节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针对各单位相关文件OA平台征求意见稿、提报政府常务会的审议稿等文件,加强日常联系。已针对《宜兴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宜兴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链条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等3份疑似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前期与起草单位沟通。已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2024年法治督察,开展法治督察2次。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拟于2025年7月开展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相关培训。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共接收巡察组交办信访件1件,已按期办结。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领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砥砺前进。

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工作本领,锤炼过硬作风,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新问题萌发、老问题复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切实织密和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执行力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969087;电子邮箱yxsfjzgk209@163.com。

 

中共宜兴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