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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日至5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17年7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到位

局党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狠抓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7月25日,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当天,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认真领会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领导班子率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要求上来,集中精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会后,局党委书记蒋志刚多次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7月30日,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最坚决态度、最果断措施、最有效办法真抓实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全面、具体、有效落实。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立了“反馈意见彻底整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思路。把整改重点首先聚焦在巡察反馈意见,吃透精神、领会实质,确保涉及到的问题、事项、建议不遗漏,将巡察组提出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分解为16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梳理完善局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强化制度刚性,通过巡察整改推进宜兴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局党的建设。

三是全面落实责任。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蒋志刚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分管领导牵头、职能处室整改、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保证了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班子成员在抓在管,都有一位处室负责人跟踪推进。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期间,局党委2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落实进展。3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检查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成立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党委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作为市委派出机构,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直接领导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原则,对隶属镇(街道)党(工)委的学校党组织,实行“条块结合、双重管理”模式,其党建工作由镇(街道)党(工)委领导,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承担党建工作指导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对学校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学校党组织应主动向镇(街道)党(工)委和市委教育工委汇报工作。

(2)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一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引导推动学校依法治校、规划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议事规程,规范领导决策机制,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是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老干部工作。四是坚持立德树人,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六是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2、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问题。

一是规范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科学合理设置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对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探索设立党基层委员会。根据学校党员实际及发展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基层总支部或支部。探索在年级组、学科组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所有新建学校,同步进行党组织组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是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选好配强中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完善党政领导配备方式,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办法。党员行政领导干部一般进入党组织班子;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开任职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兼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书记、校长由1人兼任的,配备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党务工作。

三是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小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学校重要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或校务会议研究决定。会议一般由校长、副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及工会主席参加。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在重要事项决策前,校长、党组织书记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在参与决策过程中,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并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涉及干部任免事项,事先要经过学校党组织推荐考察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四是整顿转化基层薄弱党组织。对于少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一排查梳理问题,分析原因,逐一采取措施整顿转化。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学校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问责追究,限期整改提高。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提高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为重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学校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讨论决定相关事项。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按时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员领导定期参加联系学校全体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校长述职述廉会。积极稳妥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各项事务的参与度,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二是健全学区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以学区为单位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区党建工作例会。局党员领导参加分管学区党建例会,交流经验、分析问题、部署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党员教育和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实施以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为主要内容的“双培养”工程,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学一线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对于高中阶段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重在教育和培训。在高中阶段学校设立业余党校,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观念教育。制定党员培训规划,定期对教职工党员进行轮训。完善公开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建立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员需求,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及时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健全党员出口机制,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是强化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激励。继续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全市学校党务干部理论和实务培训班,增强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党建业务水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计算相应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

五是发挥党员教师的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市学校党组织全体在职党员教师中深入开展“党员教师示范课”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教师先锋模范意识,促进全体党员教师立足岗位、以身示范,敬业修德、奉献教育。结合党员教师任教学科,每年有计划组织学校党员教师上好一堂示范课,推出一批党员教师优质课堂和优质课程。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局党委直属党组织中建立党员志愿服务团队,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赛事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党员教师师德先锋”争创活动,在职党员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建立党员教师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引导党员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德,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不正之风。

2、关于“干部人事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注重抓规范、抓深化、抓完善。大力推行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积极探索推行校长职级制,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提高管理质量。

二是健全现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制定局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完善学校干部考核制度,明确新任校长三年期满汇报交流制度。二是完善轮岗交流制度。要加大任期届满的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鼓励城区学校年轻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挂)职,实行多岗位锻炼,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的关心与支持,加强干部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横向交流。三是研究探索退职干部管理办法。对学校退职干部状况进行专项调研,逐步规范退职干部管理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年度考核。

三是健全各类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一是健全校长培训制度。完善校长远程网络培训、暑期能力提升培训、任职资格培训等制度,定期举办校长高级研修班,不断提升校长队伍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素养。二是健全青年干部培养制度。定期调整充实局管后备干部库并举办青年后备干部研修班,每年选派普通高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赴外县市跟岗培训,及时推荐普通高中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青年干部培训班。三是完善骨干荣誉称号评定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涵盖学科、科研、德育工作和社会教育的骨干教师评比办法。四是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育奖励办法。研究制定针对骨干名师的一次性培育奖励、每年度的薪酬补贴、科研资助经费和成果奖励标准,并加大名师工作室、乡村教师培育站的经费支持力度。

3、关于“师资配置不均衡”的问题。

(1)优化城乡师资配置。一是稳数量。教师招录坚持 “退一进一”政策,控制总量,稳定规模。根据师资队伍现状,每年招录指标优先满足中小学师资需要。并通过公开招录等途径,适当招录一批编外备案制人员,努力缓解师资矛盾。二是调结构。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学科、学段、区域的均衡发展。三是引高端。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公开引进若干名省特级教师。四是促流动。切实完善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进一步加大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集团、区域教育联盟、教育共同体的内部交流。五是提待遇。出台落实乡村教师工作补贴与生活补助时间表,确定工作补贴与生活补助标准,努力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2)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市教师发展中心将继续加强内涵建设,争取于2018年高质量通过省级示范验收。二是提升全员培训实效。将完善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政策,加强中小学教师学科培训,以“订单服务、送培上门”机制促进农村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三是抓实新教师培训考核。根据今年制定的《宜兴市上岗三年内教师考核工作意见》,督促上岗三年内教师参与培训和自主发展,逐步做到教育规范、教育能力和教学技能的全面达标。四是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启动各类名师后备人才库组建工作,委托高校举办名师后备研修班实施个性化培养,适时增加名师工作室数量,加快培养一批市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名师。

(3)实施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推进教师流动改革。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教师流动行为。二是优化绩效分配办法。建立教师工作量常态化考核办法,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杠杆作用。三是完善岗位设置和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将制定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发挥岗位设置的管理作用和职称评审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在强化编制、岗位县域统筹功能的基础上,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激发学校内部活力,提升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的问题。

一是坚持一岗双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明确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进一步强化清单明责、强化常态督责、强化考评述责、强化一岗双责和强化严格问责。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负主责。领导班子人员对分管科室,分管学区,分管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管业务管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夯实履责措施。市委教育工委、局党委书记与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实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加强责任考核。每年(分年中、年底2次)对各直属党(总)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党(总)支部不认真履行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将约谈支部书记,并严肃追究责任。

2、关于“对教师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业务能力培训。在宣传表彰“教书育人标兵”、“美丽乡村教师”等先进典型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二是进一步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完善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健全师德与业务并重的教师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评教与家长评教工作的通知(试行)》文件精神加强教师的教育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继续完善多方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坚持定期抽查或全面巡查,加大对教师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学成效的查处问责力度。

3、关于“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宗旨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要求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宗旨,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把党和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教育事业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开拓进取精神,积极主动扩大知识面,放宽眼界,用心研究事物发展的规律,坚持与时俱进,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一名党员所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自律意识。对党员干部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克服自满思想,扎实工作,有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少说空话,多办实事,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今年下半年,组建局行风办公室,不断加大系统党风行风建设力度。聘请20名教育行风监督员,教育行风监督不断深入。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加强检查力度。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环节重点督导检查。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规范性、合法性,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并把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现象的行为的发生。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六项纪律方面

1、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死角”的问题。

一是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广大教师坚持廉洁从教,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严禁收受礼金礼卡,严禁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教辅用书、课外读物、学习用品。严禁接受商业宴请、学生家长宴请,严禁向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到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授课,严禁相互介绍或授意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培训。要求机关干部和学校领导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外出报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各类检查评比管理,严格各类教科研活动管理,确保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

二是从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要求,实行“一把手”校长负责制,依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教育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察和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惩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校内发生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从严查处,遏制腐败蔓延。坚持“预防为主、惩处有力”的态度,协力做好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于一般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通过约谈、提醒、函询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责任人。

2、关于“公务接待、会议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强化公务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规范学校系统公务接待流程,统一事前审批单格式,明确财务报销凭证要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对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不全、接待清单信息不详、开支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学校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同时我局行风办、审计、计财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该项整改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公务接待、会议经费规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严格公务接待及公务会议日常管理,规范公务接待会议经费财务核算,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和“一事一结”制度,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务接待、会议经费实际支出情况。下属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公务会议。完善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务接待问责制度,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接受干部群众及社会监督,增强内外监管合力,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进行问责。

3、关于“财务监管不严格” 的问题。

一是强化年度经费预算管理。针对学校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强化年度经费预算管理,要求学校按时序进度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同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确保教育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二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依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2018上半年出台基层工会收支细则说明,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列支的范围,合法合规使用工会经费。

三是规范财务报销制度。进一步明确票据使用要求,加强票据规范操作,严格学校财务报销大额笼统的商场、贸易公司发票行为,规范报销凭证要件,明确大额发票需附物品购置细单,否则学校财务不予报销。将定期与不定期对学校财务进行检查、审计,不断构建健康、安全、高效、优质的学校财务管理新常态。

四是规范学校补助经费管理。规范对下属学校补助经费的管理,采用“一事一单”、“一事一议”制,依据“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对符合“三重一大”原则的事项,则按相关程序实行。加强对下拨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对学校下拨资金审核不“走过场”,切实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依法公开相关财务信息,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关于“执行工程建设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要求所有学校在每年度末上报下一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并由计财科、基建办对上报项目逐一进行现场踏勘,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按“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实施、按需建设”的原则,排出年度预算。

二是加强程序管理。按项目立项手续开展工程招投标,严禁拆包分包。要求所有项目按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依据立项手续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严控工程预算,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投标过程。严格执行招投标限额规定,严禁拆包分包。

三是加强工程实施期的项目管理。教育局基建、计财、审计、行风办等相关职能科室加强对工程实施期的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控工程随意变更、规范变更手续、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目标。

四是加强对学校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监督。由教育局基建办、计财科组织每年度项目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责任意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避免管理松懈造成工程隐患,避免随意变更造成工程成本增加。

五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自觉接受廉政监督。不接受施工单位宴请,不吃拿卡要。对工程实施期间发现的违规行为发现一次处理一次。

5、关于“学校物品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办法。学校原材料采购配送除粮油外,其它肉类、家禽类、冰冻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蛋类、干货类、调料类等全部纳入招标范围。直属学校食堂原材料(非粮油类)全部实行配送,其它乡镇学校食堂原材料(非粮油类)必须全部进行招标,由中标单位进行配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购买非中标公司配送范围内的食品。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招标、采购、配送情况纳入年度满意食堂考核范围。

二是规范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管理行为。严格遵守《关于完善教育技术装备集中采购管理的暂行办法》(宜教发〔2014〕50号)、《宜兴市直属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宜教发〔2017〕43号)明确采购原则,完善操作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实行计划化管理,确保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应招尽招,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6、关于“机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的问题。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各科室同志全力配合,以服务学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己任,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精神要求,梳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措施。完善局领导和机关科室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学区校长会议制度。结合学习实践活动中学习调研阶段要求,局领导经常到条件比较苦、问题比较多、困难比较大的学校去,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切实做到情系学校,权系群众。

二是提高服务效能。认真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接好每一个电话,说好每一句话,接待好每一个来访人员,办好每一件事,做好每一天工作,并努力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工作程序、简便办事手续,坚持做到“五快五办”,即咨询解答快、办事手续快、审批报告快、联络协调快、处理问题快;重点问题认真办、份内事情主动办、份外事情帮着办、能办的事立即办、难办的事尽量办。对在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决不拖拉、不扯皮、不贻误,全面提高机关的服务效能。

三是规范工作管理。贯彻落实《宜兴市教育局机关职责、职权、制度》各项要求内容,认真执行《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和《教育局机关群众来访接待制度》,真正把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局机关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和认可度。积极开展“政风行风热线”上线直播工作,继续完善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面开展教育政务公开现场咨询活动,认真做好市12345政务公共热线投诉咨询解释处理工作,不断提升教育行政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作用,聘请行风监督员和特约教育监督员,主动接受各种监督。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的理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持之以恒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宜兴教育发展和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是全面落实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主体、执行主体、推动主体和示范主体的作用,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切实把各级党组织管好、把党的干部管好、把全体党员管好。

三是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步伐不变,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973920;邮政信箱:宜兴市教育西路27号;电子邮箱:yxjy2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