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价调整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乎民生权益。就目前的材料来看,你们没有向物价主管部门征求调价意见,也没有履行涨价听证手续,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建议暂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项目。”日前,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单位对公共交通票价上涨事项立项会商时,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提出了暂缓的意见。
为从源头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苏州市纪委监委近年不断前移监督关口,探索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工作,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推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进行廉洁性审查,通过程序前置,在制度出台前为其“消毒杀菌”。
苏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市制度廉洁性审查工作已经形成一张程序严谨、审批严格的流程图,前后共设置“三道关卡”,即每一项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必须经过起草部门报送审查前的“自查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接续审查的“初查关”以及市纪委监委备案审查的“终审关”。在制度廉洁性审查工作中,采取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审查制度中潜在的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等问题。
“在制度廉洁性审查过程中,市纪委监委与我们围绕授权、用权、控权等环节查漏补缺,共同堵塞制度漏洞。”苏州市公安局相关同志介绍。
今年6月底,在审查一份车辆限行管理通告过程中,苏州市纪委监委与起草部门反复沟通,推动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规范特殊车辆监管和审批程序。该市公安局根据反馈意见,对已登记的特殊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在明确只减不增的基础上,列出可以上路使用的特殊车辆清单。
对制度廉洁性审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苏州市纪委监委统筹各类监督,系统施治,深入查处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发现一些财政补贴类制度普遍存在监督制度不全、监管单位故意规避责任等问题,有的监管单位以形式审核对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进行审核把关,有的监管单位将实质审核全部委托给第三方。针对制度漏洞,该市纪委监委督促5家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制度,并推动开展专项治理,查处违规申请贷款、串通骗补等案件96件。(梁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