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保障农民权益
发布日期:2023-09-14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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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立足职能职责,以有力监督推进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列出任务清单,做到监督重点更聚焦、监督内容更具体。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种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深入乡村一线蹲点调研,对当前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形势和监督检查重点、难点、突破点加强分析研判,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监督重中之重,逐条梳理任务,细化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措施、监督要求、监督责任、完成时限等。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资金、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领域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强化贯通协同,有效凝聚监督合力。健全完善“纪巡审”“室组地”等联动监督机制,针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一肩挑”人员、农村“三资”管理等廉政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加强与乡村振兴、财政、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掌握工作进展,合力攻坚治理难点。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着力形成“查处问题、推动整改、建立机制”的良好闭环,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张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