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
发布日期:2023-09-14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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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党的二十大在擘画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蓝图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重要部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立足监督第一职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保障。
把握监督重点,精准靶向施治。围绕“五个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护航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紧盯责任落实、政策执行、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推进专项监督,不断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坚持看态度、看措施、看落实、看效果、看举一反三,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建立监督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有效推动责任落实。
坚持严的基调,严格执纪执法。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腐败行为。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监管盲区漏洞,及时制发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治理,防范廉政风险。深化开展警示教育,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不想腐”的感召力。(温幼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