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整治护航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3-09-21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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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以精准有力专项整治护航乡村振兴。
绘制精准监督“路线图”。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一专班、一清单、一重点”监督模式。“一专班”即组建专项监督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专项监督工作。“一清单”即制定监督清单,明确政策落实、项目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监督任务,通过细化监督对象、监督重点、结果运用等,确保监督精准有效。“一重点”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开展监督。
打好联动监督“组合拳”。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探索“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升乡村振兴监督实效。通过驻点办公、聘请特约监督员等方式,督促村级“一把手”廉洁履职。立足职能定位,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重点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作风问题。
筑牢长效监督“防护网”。加强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监管制度,对项目立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全程跟踪督导,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让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项目推进各环节,确保村“两委”在责任落实、政策执行、项目推进等方面履职尽责。(罗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