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推动加大基层监督办案力度。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聚焦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弱化、虚化、空转难题,推动监督体系向深拓展、向下延伸,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坚持系统思维,健全责任体系。依托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组建由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网格管理队伍,重点围绕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管哪里”“谁来管”“做什么”的问题,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推动落实、联系沟通、组织协调、问题反馈、情况报告等职责,分类别确定各个岗位应履行的责任事项、完成时限,以“岗位化”定责、“具体化”履责,精准贯彻要求、传递责任、传导压力。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责任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基层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完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制定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具体举措,建立全链条闭环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谈话监督机制,常态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纪检监察机关定期下发《履责专报》,通报管党治党措施、成效、问题以及各级党组织运用“四种形态”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履责建议,将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纳入年度考核,防止责任落实虚化,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坚持协调联动,形成责任合力。协助指导基层党组织出台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责任清单、履责要点、考核评价办法等,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做实日常监督、党员干部加强民主监督,不断织密监督网络。综合运用反腐败协调、巡察监督等制度机制,压实基层各职能部门监督职责,配套建立协同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会商报告、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协同监督、联动处置等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大对各类监督的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合力。(温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