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四个坚持”落实纪检监察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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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确保新年度纪检监察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坚持教育引导,加强组织纪律约束。落实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制度和活动,通过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基层站所集体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组织纪律、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教育。二是坚持严格管理,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和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着力解决全局党员干部“四风”突出问题,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目标。三是坚持权力运行监督,促进规范用权。深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环保投诉处理等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进政风行风监督活动有序进行,敦促所有机关干部切实为民用好权。四是坚持一岗双责,确保风清气正。与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对环保业务评审、验收等工作加强监督,对违规收取评审费、咨询费、专家费,变相收受礼金等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建立健全问责工作机制,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