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蜀镇延伸督查触角提高基层工作效能
发布日期:201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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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继续深入治理基层村、社区存在的“四风”方面问题,丁蜀镇以作风效能建设为抓手,通过延伸效能督查触角,强化督查力度,促进村(社区)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一是组织完备。由街道纪委牵头成立6个督查小组,按照时间不固定、地点不固定、人员不固定的“三不固定”原则,分别对5个农村片区及村居社区进行督查。二是形式多样。从街道职能部门选择相关人员,以暗访和明查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三是内容明确。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秩序、环境卫生、工作效能、日常管理等基层工作各个方面,由职能部门人员派专人一一检查。四是问责从严。建立健全基层效能责任追究办法,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并责成整改,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