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巷镇加强领导批办件督办工作
发布日期: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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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杨巷镇纪委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领导批办件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办件力度,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明确督办内容。凡是上级领导对镇党委、政府有关事项的重要指示、批示意见;镇党委、政府领导审阅各类公文时作出的批示意见以及对群众来信来访作出的批示意见均列入督办范围。二是规范督办程序。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督办办公室,明确填表登记、立项拟办、督办催办、反馈报告、立卷归档等步骤,规范流程,提高成效。三是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各相关单位在办理领导批示件结束后,要在《督办单》上填写办理结果,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对未按督办单时限要求上报结果,无故造成负面影响的,镇效能办将对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实行效能追究,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