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巷镇纪委切实做好村级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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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村级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今年来,杨巷镇纪委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了村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工作。
一是明确招标范围。凡在镇行政区域内国家财政投资、银行贷款或者集体自筹资金参与建设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工程招投标。
二是强化集体决策。成立由镇纪委、监察室、建管所、审计办、经管办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小组,负责本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超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由村向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项目管理小组批准后实施;小型项目由村向项目管理小组及时书面报告并登记备案。
三是规范审批程序。所有招标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凭有关资料报项目管理小组初审,再呈报片长、镇长审批后立项。四是健全招标管理。制定与《招投标法》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奖罚措施、合同范本、审批表格,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截止目前,镇纪委先后参与29只村级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监督工作,涉及总金额585余万元,比预算造价下降近11个百分点,既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率,又预防了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