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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张渚镇“三强化”提高信访办理质效

信访无小事,为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宜兴市张渚镇纪委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纪检信访举报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部门联动,以勤交流为抓手。张渚镇纪委与镇综治信访办、派出所等部门始终保持紧密联系,在严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成立信访交流工作组,形成信访双向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一是信息互助。对群众反映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问题,逐件编号建立纪检信访台帐,详细记录群众诉求和办理结果,对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建立民情民意台账,及时提交工作组,转送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督办。二是过程互联。在信访调查过程中,如需多部门协调办理的,及时在工作组座谈会上提出,如遇难点重点信访,实行一信一议,及时通报信访办理进度,形成化解合力。三是成果互通。对于查实的信访问题,将查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在联席会议上通报,对于查否的信访问题,也将基本事实与调查材料进行共享,避免多头接信、多头查信。

二、强化查处速度,以高效率为关键。在接到信访举报后,秉承一个“效”字,围绕“三个区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区分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对于实名举报信优先办理,迅速联系举报人,在了解实情的同时,逐项调查核实,力争在一个月内调查清楚、还原真相、及时答复;对于匿名举报,通过调取资料、实地勘察、提取旁证等形式开展工作,多管齐下开展工作。二是区分实质性内容和非实质性内容。对于实质性内容,立即启动核查机制,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实地调查;对于非实质内容,尤其是无可查性的信访,及时办结并将信访线索收入镇纪委线索库中,形成信访敏感区,定期滚动积累。三是区分党员干部和党员。对于涉及党员干部的举报,突出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主要关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方面的问题;对于涉及党员的举报,突出遵章守纪、生活作风等方面,主要关注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问题。

三、强化跟踪反馈,以全过程为导向。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重视信访“后半篇文章”,对每一项信访事项,主动跟踪调查,了解后续情况,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问题轻微的,及时启动谈话函询程序,做到因病施策、对症下药,将问题发现并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情形严重的,在调查发现属实后,有必要的给予党纪处分,尤其是在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处理,形成震慑;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对举报人严肃处理,对举报人在一定范围内及时澄清,消除影响。信访事项办结后,镇纪委还不定期对举报人进行适时回访,及时了解举报人对办理情况的意见,了解被举报人的整改情况,督查信访问题是否案结事了,并听取举报人反馈意见和新诉求,有效防范信访问题的反弹,做到解决老问题,防范新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