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纪工委夯实三项举措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发布日期: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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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部书记是党(总)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为进一步增强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市级机关纪工委强化三项举措,引导机关党组织书记把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书记责任。年初,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这一形式,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在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等方面的责任,引导使党组织书记把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
二是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增强书记责任感。为党组织书记量身定制开设“两学一做”专题讲座、支部书记实务知识专题培训等课程,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的职责,引导党组织书记进一步把握中央省市“两学一做”学习专题教育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学习教育监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将通过季度工作例会普查和年度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直属机关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督查,了解面上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查找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差距,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