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渚镇纪委在市纪委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确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以积极的姿势、稳妥的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西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强教育、固根本,努力解决好“不教而诛”的问题。这几年,上级规章制度出台频繁,内容广、要求高,个别干部内心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因为对有的规定了解不及时、不透彻,犯了一些不应该犯的错误。对此,镇纪委坚持教育在前、警示在先,做到警钟长鸣。主要借助“三个平台”:一是借助上级纪委信息化平台。利用中央和省市纪委 app,及时关注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要求,特别是区分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村干部等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转发典型案例。如,对党政领导班子,注重“两个责任”案例;对村干部,注重扶贫领域、违规吃喝等案例。同时,建立清风阳羡答题月检查、月通报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学习党纪条规。二是借助党委宣教平台。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推进,突出重要时节,利用清风阳羡主题教育月、传统节假日等时机,扎实开展党纪党规教育;不定期向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适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定期梳理值得关注的问题,在每月党政联席会议上进行廉政风险提醒。三是借助部门文化平台。鼓励机关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整合资源,在协助纪委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中提升拒腐防变的意识。今年以来,会同妇联开展“家书传情,家风润德”活动,共征集家书朗诵5条,家书15封;会同文化站排练廉政小品,开展征文演讲,积极参加市纪委廉政文艺节目评比。通过持之以恒常态化教育,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意识有所强化,今年以来主动到镇纪委咨询政策法规的有数十人次,消除思想误区的有8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有5人。
二、聚火力、硬措施,努力解决好纪检监察工作重难点问题。坚持以工作成效来反思工作的方式方法,对一些长期管而无效、常态管而没有突破性进展的重难点工作,转变思路,改变方法,推进工作落实。一是把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突破口。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全是纪委的工作,每位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村书记都有履行“一岗双责”的义务。今年以来,凡重大信访、责任追究的,镇纪委一律提请党委蒋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主动讲清问题,配合纪委调查;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认领,与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把自办案件作为检验纪委履责能力的试金石。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业主责,自办案件是纪委重中之重的工作。认真核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共调查4件,信访转立案2件。围绕村级巡、“263”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紧盯国土、安全生产、环保等重要领域,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法律法规、失责渎职等问题的排查力度,对6名党员进行立案调查,对8名党员干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教育提醒、诫勉谈话。三是把村级巡察作为推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着力点。结合年初市纪委反馈篁里村、筱里村村级巡察意见,在督促2个村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求其他6个村吸取前人教训,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下步镇纪委还将会同组织、经管、规划、财政、水利等部门,从镇级层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讲规矩、求规范,努力解决好工作不严谨细致的问题。正人先正己,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基层纪委,必须坚持把高标准、严要求贯彻于工作始终,不能只用“手电筒”照别人,而自身成为“灯下黑”。主要建立四项制度:一是月度会议制度。月度办公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镇纪委委员、监察室全体成员会议,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最新要求,通过上月工作完成情况,部署当月相关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集体会商制度。对重要案件、重要信访及重点工作,集思广益,集体商量,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三是办事行文制度。围绕工作程序抓规范、信访调查抓质量、纪律审查抓成效、材料上报抓时限等方面,自我加压,自我突破,尽最大努力树立纪委应有的形象。今年以来,镇纪委从未越级汇报工作,从未违规履行工作程序,从未超时限办结信访或案件。
四、统思想、强力量,努力解决好人手不够、能力不足的问题。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与统筹工作力量的关系,充分调动镇纪委委员、监察室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分工明确、人人有责。一方面,增进身份认同。通过学习文件、分析形势、交心谈心等方式,与镇纪委委员充分交流,消除以往存在的不想、不敢监督执纪的思想顾虑,树立“纪委委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是责任与担当”的理念,促使纪委委员真正成为镇纪委的“家里人”,把履责担当作为“分内事”。另一方面,提升履责能力。不定期组织纪委委员、监察室人员学习党的最新理论、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阐述、党纪条规,掌握开展工作的理论知识、方法技巧,解决不会监督执纪的问题。结合纪委委员本职岗位,督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参与信访调查、纪律审查、作风效能建设检查、重点项目督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