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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八纪检组:发挥派驻优势 助推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宜兴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挺纪在前,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助推部门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凝聚合力 突出责任传导。明晰主体责任。年初督促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激发部门责任意识;推行“三签”制度,层层签订个性化责任书、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完善责任清单,督促细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五张清单”。压实监督责任。以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为契机,分析廉情、研判实情,实时掌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从纪委到部门、从部门到单位、从单位到个人的全覆盖责任体系,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靶向发力 强化监督升级。加强重点监督,重点对履责记实、责任清单、“三重一大”事项实施、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权力运行、风险防控、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情况、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挖掘部门亮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督促部门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常态化开展“清风阳羡”在线廉政教育、广泛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列席重要会议、开展明察暗访,不定期对工作纪律、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建立日常教育与重点监管、事前监督与事中监控相辅相成的监管系统,立足本职、内挖潜力,形成紧密有致的监督网络。

全面借力 严肃执纪问责。深查信访问题。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沟通交流,认真分析研判,深入调查,细查原因,做到逢查必谈、教育在先、疏堵在前、抓早抓小,让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止于萌芽。严查违规违纪。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庸政懒政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灵活运用提醒谈话、谈话诫勉等“第一种形态”。建立瞄准问题、督促整改、追责问责的闭环式问责体系。